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拥抱失智症 共创失智友善小区

2020-3-26 22:44:34      点击:


小美的妈妈今年78岁,5年前被诊断罹患中度失智症,病情时好时坏。前些日子小美带妈妈去便利商店买日常用品,最后在结账柜台,妈妈突然大吵大闹、怀疑有人偷拿她的钱,甚至还出手攻击店员,因为顾及现场民众安全,店家无奈之下只能报警处理。经过小美跟警察一番解释,才平息这场风波……

以上案例时有所闻,也常在生活周遭真实上演,或许你会觉得「失智」离我还很遥远,平均每3秒就有1人罹患失智症。失智症并非老年人的专利,年轻人也有可能会罹患失智症,面对「失智海啸」席卷而来,准备好了吗?

 

2012年,世界卫生组织(WHO)在《失智症:公共卫生的优先议题》(Dementia: A Public Health Priority)报告中指出,虽然全球失智症人数不断攀升,然民众对失智症的了解仍十分有限,且普遍缺乏对失智症的正确认知,常见迷思有:「失智症是正常的老化现象」、「失智者常迷路,所以不能外出」等。

 

为了破除对失智症的污名化,WHO在2012年要求各国将「失智症列为公共卫生优先议题」,失智友善小区(Dementia Friendly Community,简称DFC)概念最早源自于1990年的日本宇治市(Uji City),推行至今已陆续影响其他先进国家效法与跟进,根据国际失智症协会定义,失智友善小区是指「一地区或文化中的失智者及照顾者皆能接受培力(empowered)、得到支持(supported)并被社会接纳(included)」。

 

国外报告指出,「失智友善小区」有由下往上(bottom-up)的小区运动,也有由上往下(top-down)的国家号召。前者是结合当地民众(包括失智者及照顾者)、民间组织等,进行小区倡议(initiative)与培力(empowerment),最后唤起社会大众重视(awareness);后者则是结合地方政府力量,并订定相关政策与目标共同来努力执行。然而,失智友善小区的成立并非一蹴可及,国际失智症协会为此提出失智友善小区成立需具备的4大元素,分别是人、小区、组织及合作伙伴。

 

人(People)

以「失智者及照顾者为中心」,确保他们的需求、意见皆能被确实采纳,并能给予相对应的尊重。

 

小区(Communities)

凝聚小区居民意识,鼓励失智者及照顾者参与小区活动,此外,小区中的社会环境(如居民互动)与物理环境(如马路人行道)也尽可能以失智者及照顾者的角度而调整,协助他们追求有质量的生活。

 

组织(Organizations)

为了让失智者及照顾者得以融入小区,国家或地方政府可以结合地方医院、诊所、药局、邮局、超商、银行等,制定相关操作指引、工具包或步骤等,使其更能有效执行。

 

合作伙伴(Partnerships)

失智友善并非单一组织或团体的责任,常需跨单位领域的合作,为了让失智友善小区能永续发展下去,国家应正视失智症议题,无论是政府、民间、医疗、社福等单位,彼此之间应该相互合作